春星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2020年4月10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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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星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各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使校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实现有效的学校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廉洁治校,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任组长,工会、行政、教师代表任组员。负责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审定重大公开事项,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考核,确保校务公开落到实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2.坚持既要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有利于学校管理者行使依法治校的权利。

3.坚持公开内容客观真实、程序简洁清楚、运作规范易行。

4.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进行校务公开。

5.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公开内容

(一)在校内不同范围公开的事项:

1.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 选拔学校中层干部的有关程序和决定;

3. 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4. 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 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的收入和使用管理情况;

6. 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评优、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7. 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8. 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制度及纪律规定;

9.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二)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 学校招生计划、政策,规程以及结果;

2. 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3. 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转学、休学办法等;

4. 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形式: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凡是法律规定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分别有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二)其他形式

1.有关会议。支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长会议、行政会议、内部管理工作会议、理事会议、家长会、家长委员会会议等。对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在有关会议上公开。

2.书面公文。各种文件、公告、公示、校报、通报、通知等;

3. 网络媒体。如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教职工QQ工作群等;

4. 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四、监督考查

1. 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代表、支委成员、教师代表任组员。根据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办法,负责负责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对校务公开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2. 群众监督。设立“校长信箱”,随时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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