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星小学教师职称晋升、岗位晋级、派出进修、评优评先 推荐制度

2018年10月12日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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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教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春星小学教师职称晋升、岗位晋级、评优评先、派出进修推荐制度》。

一、评选要求

  1. 各类评审、推荐均必须符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规定。
  2. 参与评先评优的教师,原则上全年工作期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不在校时间累计不超过三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3. 教师在试用期间不参与评优评先。
  4. 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率须达80%以上。

    5.职称晋升、岗位晋级、派出进修、评优评先均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二、评选程序

(一)职称评审、岗位晋升、派出进修评选程序

  1. 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在校内公开职称评审、岗位晋级、派出进修指标数及相关条件,符合条件的教师以书面形式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 如提出申请人数超出岗位指标数,则由工作领导小组按德、能、勤、绩考核打分,结合民主测评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列出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
  3. 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上报。

(二)评先评优程序

  1. 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在校内公开评优评先条件,由各年级组、学科组或分管条线根据教师师德表现与工作实绩进行民主推荐。
  2.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拨给的先进名额,对被推荐教师进行审核并报校长办公室。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3. 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上报。

三、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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